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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延长疫情期间失业人员补助金受理期限公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2-01-0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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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失业人员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一、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条件

  1、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 领取期限
满1年不满2年 3个月
满2年不满3年 6个月
满3年不满4年 9个月
满4年不满5年 12个月
满5年不满10年 18个月
满10年以上 24个月

  (三)发放标准

  一类区:1755元/月

  二类区:1665元/月

  三类区:1575元/月

  (四)停发情形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

  (五)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疫情期间(2022年一季度)当月申请,可当月发放。

  1、线下: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线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二、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一)申领条件

  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二)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 领取期限
满1年 1个月
满2年 2个月
满3年 3个月
满4年 4个月
满N年 N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发放标准

  一类区:1755元/月

  二类区:1665元/月

  三类区:1575元/月

  (四)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次月起一次性发放。疫情期间(2022年一季度)当月申请,可当月发放。

  1、线下: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线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三、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2021年内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发放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不足 1 年的按 50%发放。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停发情形

  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停发。

  (五)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疫情期间(2022年一季度)当月申请,可当月发放。

  1、线下: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线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四、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一)申领条件

  2021年内新发生的按农民工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

  (二)领取期限

  按月发放,最多2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发放标准

  按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四)停发情形

  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停发。

  (五)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发放。疫情期间(2022年一季度)当月申请,可当月发放。

  1、线下: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线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陕西省各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地市 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网址
1 西安市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029-82284322 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网(http://1.85.18.186:8615/) 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人社通APP
2 宝鸡市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0917-3901815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陈仓园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宝鸡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x.rsj.baoji.gov.cn:8083/)或“宝鸡人社12333”公众号
3 咸阳市 咸阳市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029-33552671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4 铜川市 铜川市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 0919-3588892 铜川市新区齐庆路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tongchuan.gov.cn/)
5 渭南市 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0913-2933221 渭南市民服务中心东配楼22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6 延安市 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处 0911-2162001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F区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7 榆林市 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0912-3838175 榆林市榆阳区常乐路87号北三楼30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8 商洛市 商洛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 0914-2382308 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2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9 汉中市 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0916-2161305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汉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10 安康市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0915-2390150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工伤失业窗口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11 韩城市 韩城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0913-5288068 韩城市桢洲大街人力资源市场西楼510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12 杨凌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029-87032991 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或“掌上12333”App、“秦云就业”小程序

  原文标题:失业人员注意了, 疫情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这些待遇

  原文链接: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7057&chid=1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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