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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安市第四医院招聘公告(145人)

汉中人事考试网 | 2020-05-1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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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3、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

  4、执业范围与专业相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科室 岗位 人数 要求 备注
眼表疾病中心 技师 2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青光眼中心 医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专业(青光眼、白内障方向)及相关专业;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白内障诊疗中心 医师 6 1、硕士及以上学位,眼科学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检查室医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临床科研 1 1、博士学位,医学统计及相关专业;  
眼外伤中心 医师 4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眼整形与眼眶病中心 医师 2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中西医结合眼科 技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眼科工作经历,能够独立进行OCT检查。  
眼视光中心 视光医师 8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视光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验光员资格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经验。  
眼底病院影像中心 眼底影像技师 4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 2、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优秀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妇产科 医师 5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5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及相关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有3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科研助理 3 1、硕士及以上学位,基础及临床基础研究专业。  
妇女保健科 医师 1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临床遗传学专业背景;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1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中西医结合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医技 3 1、硕士及以上学位,临床检验、遗传学及相关专业; 2、技师及以上职称; 3、有遗传学检测学习经历者优先。  
科研助理 2 硕士及以上学位,分子生物学、医学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  
全科医学科 医师 5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4、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5、具有2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疗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医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应届毕业生优先。  
儿科、NICU 医师 9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儿科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儿保中心 医师 9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儿童保健专业、儿童精神卫生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5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特殊教育教师 5 1、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教师类、心理学类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心理测评师 3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用心理学专业; 2、具有心理学类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康复治疗师 4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言语语言康复治疗丰富临床经验者优先。  
放射影像科 医师 4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影像诊断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普放、CT及核磁共振专业的相关工作经验。  
超声影像科 医师 10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病理科 病理医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病理学及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病理技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病理技术及相关专业; 2、具有病理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临床检验中心 检验师 4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及相关专业; 2、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输血科 检验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临床检验及相关专业; 2、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药剂科 药剂师 6 1、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剂学及相关专业; 2、药师及以上职称。  
健康管理中心 健康管理师 2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 3、具有在三甲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连续从事健康管理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眼科医师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丰富的眼科临床经验。  
120急救 出车医生 5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病案管理科 病案编码员 2 1、本科及以上学历,病案信息管理及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病案编码及数据上报工作经验; 3、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编码员证者优先。  
科研科 科研助理 8 1、硕士及以上学历,生物统计、生物工程、以及各类基础及临床基础相关专业; 2、有一定实验技能或生物统计学经验。  
财务科 收费员 10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较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具有收费工作经验和会计专业者优先。  
宣传科 影视剪辑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影视摄影与制作及影视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EDIUS、Photoshop等视频剪辑软件和图片处理软件,能完成基础拍摄和后期剪辑工作,并具有一定独立策划能力; 3、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后勤岗位 司机 2 1、具有A2及以上驾驶执照; 2、具有五年及以上驾龄。  
临床服务与保障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相关专业; 2、具有10年及以上管理协调工作经验; 3、年龄35岁以下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以网上投递《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提交简历。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2、将电子版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syyrskjl@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学历+简历”,例如:眼表疾病中心技师张三本科简历)。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成教学历的,需提供初始全日制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体检、公示、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

  (二)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特殊岗位根据岗位需求除笔试及面外需进行实操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实操考核成绩)。

  四、体检、公示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公示及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院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两周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未经发布者允许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29-87408581,87480712

  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7:30。

  附件: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西安市第四医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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