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强化稳就业有关举措通知如下:
四、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一)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新增就业见习岗位1.5万个到企到人。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期限。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标题: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shaanxi.gov.cn/gk/zfwj/1662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