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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事业单位准考证在哪打

汉中人事考试网 | 2023-05-0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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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3年事业单位打印准考证入口已开通啦
 

  2023陕西事业单位及三支一扶考试准考证什么时间可以打印?根据2023陕西事业单位及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可知:2023陕西事业单位及三支一扶准考证打印时间是5月3日08:00至5月6日24:00,在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打印准考证,图图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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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六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5月8日08:00至5月12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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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下列有关我国《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任何修改《宪法》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因此,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根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BCD项正确,排除。

  4.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也并非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B.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C.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行为

  D.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行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所以A项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情形包括:

  (1)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BCD项均属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故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C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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